我們的婚禮中所交換的信物是雁(本應木製,但木製的設計實在太醜,尋索好東西中),而不是指環。交換指環這個習俗,很多人都以為沿遠流長,其實只可追溯至1940年代。
戒指這東西,在聖經創世記41章已經出現,當時埃及的法老將戒指脫給約瑟,視為權力的交託。指環上那特殊的花紋,在古代中就是簽名,是獨一無二而且具有權力象徵的。
戒指納入婚姻,本出於希羅文化中,羅馬的戲劇將之延伸成為習俗。在無名指上戴指環的原因,是因為羅馬人相信該手指直通心臟。而戴著此戒指所立之盟約,亦即是由衷而發的盟約(可查wiki Vena amoris)。最初的戒指有不同的材質,不一定是貴金屬或玉器。如果有機會到博物館看看那些陪葬品,石製、鐵製我都見過。戒指是圓的,因為埃及人相信那是永生的門,是無盡的路,人要穿過無盡,進入不死的生命之中。但是在基督教的信仰之中,婚姻是有盡頭的,是至死方休,耶穌評論那個有七個老公的寡婦在天國誰是她的丈夫時已經很清楚說明。所以在今天婚禮立約之中,戒指是圓的,是貴金屬做成的,所以「無盡,寶貴」這個邏輯在基督教信仰或歷史上都站不住腳。
戒指按西歐傳統只戴在女方身上。至於加上寶石,那是1930年美國大蕭條後的事情,為了促進經濟;而男女雙方都戴戒指,亦是差不多年代的事。賣多一粒寶石,賣多一隻戒指是這些「傳統」的緣起,再經過傳媒的渲染,這些行動並不具有信仰或聖經傳統的價值。
羅國輝神父教我,當你窮困之時,必然會當掉/賣掉那隻鑽石戒指。但是若你只是用一款平淡普通材質做成的戒指,你必定無論「貧富」,都不會拋棄它,正如你不會拋棄你的配偶一樣。
在十多個世紀以來,戒指主要是訂婚的功用(betrothal rings),而非婚戒(wedding rin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