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譯傳統聖詩難題大雜燴(文學)

admin聖樂

梁逸軒博士 (美國韋柏崇拜研究學院崇拜學博士、 香港聖詩會事務發展委員會書記、
循道衞理聯合教會聖樂事工執行委員會書記、 遠東廣播公司良友聖經學院監製暨課程主任)

近期香港聖詩會開展優質粵語聖詩集製作計劃,小弟不才屬於統籌人之一。當我收到不同作品,和在我自己翻譯的時候,發現粵語聖詩翻譯有一系列我們經常遇到的困難和挑戰,有些可以從容應對,有些則是無從解決,還有些則是自己水平仍未到位而未能處理。撰寫這篇文章,只是希望與各位同行分享我的經驗和體會,分享聖詩粵譯中音樂文學神學社會因素中的不同難題,希望可以帶來一些討論和啟迪。

文學方面:

合韻

說到是粵語聖詩作品,合韻是必要的,如果不合韻,那不如歌唱舊有版本。今天粵語聖詩作品良莠不齊(我自己也貢獻過很多劣質作品),我收到許多作品只有約70%的字合韻。有時在新創作的作品中,我們甚至為達到粵語經文歌效果而扭曲音樂的呈現,例如有主禱文以「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去人的債」作為副歌和結尾,以「受試探」及「國度、榮耀、權柄直到永遠」作為Bridge,屬於本末倒置之舉。在流行音樂界中,除非刻意以為之如〈野狼Disco〉或奇怪的「油不豉八十年代」,基本上業界不會考慮不合韻的作品。如果基督教作品要超出自己圈子內「圍威喂」,我們必須提升自己的粵韻入詞水平與論述,以優質的事奉見證上帝。

翻譯準確度

嚴復先生提及的「信、達、雅」,是我翻譯過程中的重要提醒。但三者如何取得平衡,則需經年訓練。用聖經翻譯來看,偏向「信」的呂振中譯本,直譯時往往字義不通;偏向「達」的The Message,則使用了許多現代術語取代聖經神學詞彙和處境文字;偏向「雅」的吳經熊《聖詠釋義》,則以雕琢的文字優先,朗朗上口但卻不忠信,又不容易明白。

我個人傾向忠於原著,盡量減少個人發揮,但有時如果詩歌的內容及作詞人的限制導致作品無法更進一步的話,我會考慮添上更強的信仰信息。例如查理斯衛斯理的十八節作品〈全副軍裝〉(Soldiers of Christ, Arise)中,我會勉強整合原意壓縮到6節;或者一首詩歌〈同上聖山守節〉(We Will Feast in the House of Zion),它差一點就能將以賽亞書的救贖訊息指向基督,我就會在文字上給它一點助力。

我自己要求自己,翻譯必須達到八成準確,才能標上「梁逸軒粵譯」字,如果不足的話(通常都是因為節數太多或作品太艱澀),我則會標上「梁逸軒粵詞」,自我假設算是對作者的適度尊重,不致自稱為譯出原意。

文學水平

另一個提醒我的人是白居易,他說自己的作品必須「老嫗能解」,即是老少咸宜人人可頌唱。聖詩本來就是全年齡參與的,加上唱會眾詩前大部份的人通常不會預備。如果我們要將文字塞進別人的口,過度艱澀的文字,在急速的音節中並不容易消化。我自己不喜歡在同一首詩中有重覆的用字,但其實沒有重覆的文字,非常難以記憶。如果要有效的傳遞,首先,需要經常重覆頌唱,將有深度的文字刻進受眾心中;其次,文字應該盡量簡單,不用一邊唱一邊查字典,才能明白歌曲深意。其中一個可以參考的方向,是荷里活電影的英語,普遍來說美國商業娛樂產品的英語都是非常簡單,人人能夠一下子立刻消化的。

不過,經過我多番嘗試,仍舊發現,我經常自以為非常顯淺的文字,對於會眾來說他們會投訴文字艱深,所以,要留意受牧養者的文學水平和處境,就此,我經常以1919年《和合本聖經》及1936年《普天頌讚》的翻譯原則作為借鑒。

押韻

近年我的作品開始嘗試更加押韻,以提升詩作的節奏感。但是中文詩作之尾韻,斷章取義的說,「絕詩中通常是在第三句不押韻」。認真一點說,則是要考慮每句之平仄,並留意粵韻與普通話韻並不一樣。但是在西洋聖詩中,往往押韻都是在雙句句末,如ABAB。再嚴肅一點說,則要探討抑揚格(iambus)、揚抑格(trochee)等歐西文學的韻律。我並非就讀英國文學或比較文學出身,我自己也不太掌握這方面的處理。參考粵語流行曲,似乎句句押韻反而是粵語西洋音樂的模式。有時邊寫押韻作品,覺得像小時候所寫的「打油詩」,可能也在提醒我應該進修文學,提升自己的寫作水平。

句法

在古典聖詩作品中,許多的句式都屬於西洋句式,甚至由於作品以文字為本,音樂作為載體,以及通用調盛行,故許多時候文字都不會遷就音樂的句式。有些時候,文字在一句中並未能完結,在一些較為西式中文的譯本如《普天頌讚修訂版》中,就會使用許多破哲號、冒號等內容,如「耶穌一山又登臨-被釘受辱山頂」(198首,〈山上榮光相輝映〉)。它的確是貼近原文(A mount – the hill of shame),但實際上它的中文行文則和常人所用句法相距較遠。我個人的看法是句法必須符合中文句法,而讀者絕大多數均不會對照英語原文,故我會將行文意思重新組合,將所有關鍵元素重新編排,安放在粵譯的作品中。每一首詩歌,必須在脫離音樂時,仍有文學作品的存在價值,要能夠被清楚地讀出來和理解。

倒裝字

由於粵語入詞受限,許多時候填詞人為保持歌詞的忠實性,會使用倒裝字。妙奇、終始、絕滅、煉磨已是常見(都在我的作品內),近日更見有「愛關」。某程度上,是因為我們作詞人詞彙有限,然後用「古中文經常有倒裝字句出現」作為解釋。我建議在詞彙上,可以使用高科技如〈國語辭典〉補充;但另一方面,仍是上面所說的話,今天詩歌數量太多,唱者未及消化。所以對我來說,作品應該盡量簡單,以便眾人消化和更容易投入唱頌。我會經常提醒自己:「倒裝字可免則免。」,但無法免去的時候,只好勉強了。

節數

在古典聖詩中,由於以往英國聖公會儀仗龐大進堂需時甚久;又或者因為聖詩作者詩興大發,很多時候節數都會非常多。華人的詩集則在翻譯過程中已作篩選,往往四節起,六節止。但在粵韻詩歌重譯的過程之中,該如何選擇取捨?唱十八節對會眾來說不切實際,但作者如查理斯衞斯理,經常將整章的聖經經文,融入十八節詩歌之中。刪除也是不合適,實在讓人進退維谷。很多詩集直接跳著選節,或者參考其他流行詩集的選節,再或者即接引用首四至六節就算了。在這一點,其實屬於神學的考量,但我到現在仍未想到如何取得合適平衡,相信每一首歌都有不一樣的處理手法,目標也是幫助會眾更投入聖詩頌唱。

原文非英文

古典聖詩和今天的作品相似,都屬於環球音樂(Global Music),來自不同年代的不同國家。今天在我們翻譯時,許多時也會尋找原文,按原詩的音樂、文學風格,直接譯為中文,以減低再翻譯的誤差。不過有時詩歌在原文中寂寂無聞,但其英文版則世界通行,而且在翻譯的過程之中,英文譯者亦有略為修改其文法。即是說,按照原文意思歌唱,與英文並不能對照。

近日我譯了一首〈同渡約但,共上加略〉(Guide Me, O Thou Great Redeemer),它本來是威爾士民歌,但其英語版本被發揚光大。我嘗試直接從威爾士文翻譯,它原詩六節,也不合符英語格律;當我譯好後,也無法清楚對照其英文翻譯,這導致處境非常尷尬,未來如果要出版嚴肅詩集時,需要並排印刷,如何向人解釋它與英語版本不一樣?另外,我一直在問自己,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我自己最仰慕的中國基督教文藝復興時期作品,是否會考慮重譯為粵語?我有時會想,我的重譯,是破壞了那些歌的美感,或許唱不合韻或普通話的作品,會更原汁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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